原本只是准备尝试一下,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上手,能就继续学,不能就算了,反正有钱就是可以任性随便挖人。谁知道旺达还真的有这方面的天分,从Basic看起,C语言入门,现在能够和他们争论到底是Python简单方便更好入手还是Java版本稳定效率更高了。
不过争论归争论,旺达心里还是觉得两者都可以,哪个需要的时候用哪个嘛,谁也没规定说要对程序语言从一而终啊。
原本呢,她是投资人,穿的不一样也无所谓,可是既然开始跟着其他人学习编程了,那旺达觉得还是融入集体更好一点。程序猿嘛,要么一个款式的卫衣买七件,要么红格子绿格子,红绿格子蓝格子轮流换。旺达觉得卫衣更舒服,这里面也有达斯汀拼命努力耍宝推荐的原因,她就干脆换成了现在这副装扮。
旺达本身就长得漂亮,各种看起来就贼贵贼有品质的衣服穿着,一个个本来就怂的还真就不敢凑过来,顶多背后说两句。换了这么一身平易近人的衣服之后,一个个指导她的时候都变得分外积极起来。当然了,最后全都被达斯汀给驱赶走了。
哼,他才是真正自学成才的天才小叮当一个,跟他学习就好了,不用理其他那些小辣鸡。
“本来眼瞅着公司那边最近应该忙碌起来了,想着让你回去主持大局来着,现在来看,你这边一时半会儿还完成不了啊。”谨欢揉了揉额头,“算了,你学习这是好事儿,回头我多跑两趟就是了。”
这当家长的,怎么能拦了孩子积极学习要求上进的路呢,哎,顶天也就是她自己多辛苦辛苦了,反正旺达没接班之前也是这样的嘛。
旺达嘻嘻笑着上前抱住了谨欢的胳膊撒娇道:“我就知道姑姑最好啦,哎呀,忘了他们还在公司等着我救命呢,姑姑,我先去洗个澡,然后我们一起去购物吧。”
爱德华多这几天回哈佛了,将近毕业,要忙的事情总是很多的,他也只能来回两头飞了。唯一一个还能负责日常的走了,旺达又渐渐被这帮geek给同化,天天在公司都快加班到不知道白天黑夜了。
经验总是在这种时候飞速积累的,旺达原先学金融的时候还有三天三夜不闭眼的战绩呢,现在就更不把加班当回事儿了。一群熬夜还要靠红牛加持的小弱鸡呢,果然变种人在身体素质上面就是有优势啊。
就是不知道埃里克知道了女儿这种想法之后会有怎么样的想法了,毕竟在埃里克看来,他们的优秀并不是用在这方面的呀,超强的身体素质就只是为了加班的时候碾压吗?女儿你这个表现也太pead love了吧。
昨天白天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bug,一群人连轴转从昨天一直熬夜加班到现在,好不容易搞定了,现在是摊平的摊平,装
本章尚未读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---->>>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