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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是抖M?”林月天使用自己的丰富知识储备进行猜测。

“别瞎扯了,再胡说八道要过不了审了,”系统说,“我觉得他或许真的挺喜欢原身的。就是那种「和初恋分手几百年,再见面他毅然让我挣钱养家,显然没把我当外人,复合有望」的心态。”

“原来如此,”林月天表示,“不过这不重要。”

在把外快挣了个够本之后,林月天就继续马不停蹄,带着维纳去找他的下一个目标,骑士凯森了。

其实骑士真的不难找。他和他暗恋的那个贵族少年都有着不错的魔法天赋,现在以朋友之名一起行动,在大陆南侧的自由冒险家群体里名气很大,不少二三流吟游诗人开始写凯森的冒险诗,指望他将来名气更大时能带动自己的名声增长。

林月天改不了他热爱生活的习惯,时常造访路途上经过的大小酒馆,品尝各类世界特色酒水和食物,也听了不少长篇大论的赞美诗,这些歌曲中都提到了凯森最出名的特点:他随身的那把骨剑。林月天和几位吟游诗人交谈过,他们有不少人相信一个比较浪漫的传说,凯森把他不幸早逝的爱人的骨锻成武器,以此来纪念他死去的爱情。

“……不会是我的骨吧。”林月天疑惑了。

林月天最终找到凯森和那名贵族青年时,他们正扎营在某处荒野。原身再怎么说也是个大魔法师,今时不同往日,自然不会被发现。林月天乐得隐蔽在黑暗中偷听他们的对话。凯森叫那个青年“乔伊斯”,他们正讨论刚刚结束的和哥布林的遭遇战,又讨论接下来去哪里继续他们的冒险。

真是其乐融融啊。林月天心想。

然后林月天对维纳吩咐说:“你出去,你现在应该比他俩强吧?记得把自己弄吓人一点,好好吓唬他们一顿,最好是把他们驱赶得分开逃跑。哦,还有,记住,要把那个乔伊斯往我这儿赶。”

“……为什么。”维纳问。

“因为我要报复那个骑士,”林月天直接回答,“他是我前男友,当年对我很过分,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。今天我一定要教育他一下什么叫礼义廉耻。”

维纳的表情变了:“前男友?”

也许这种复杂又暗含受伤之意的表情在年轻的他脸上会挺有魅力,但林月天是觉得他这么垮着个老脸蛮丑的。

“别问题这么多。我告诉你,乖乖听我的,我不会拿你怎样,我也不会报复你——如果我要报复你就不会复活你了,”林月天对他进行思想教育,“不要仗着我喜欢你就得瑟。”

“好家伙,”系统说,“你比渣男还像渣男呐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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