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东西,再也不会了。
瞄准,。
面前的枪朝阿米莉亚·萨克斯开火,她向后倒去。
然后又是一枪。两枪。
她倒在地上,双臂挡在上,先是觉得麻木,然后逐渐意识到了袭来的疼痛。
我要死了……我要死了……
只是……只是唯一的疼痛来自她的关节炎,因为摔在了的地板上,而不是因为弹。她把手伸到前,摸了摸脖。没有伤也没有血。他不可能离得这么近都没有打中。
但他就是没有。
然后他朝她跑来。萨克斯的神冰冷,浑如钢铁般绷,她了一气,抓住金属短。
但他经过她继续向前跑去,甚至连看都没看她一。
这是怎么回事?萨克斯缓缓起,因为疼痛咧了咧嘴。没有衣柜门外的反光,刚才那个人的廓变得清晰起来。那本就不是戈登,而是一名她认识的警探,在附近的第二十分局工作——约翰·哈维森。这名警探稳稳地拿着格洛克手枪,小心翼翼地走到刚刚被他开枪杀的男人的尸旁。
那是彼得·戈登。萨克斯现在明白了,他一直悄悄藏在她后,打算从后边向她开枪。因为跟踪在她后,还有衣柜门廊的角度,他本没有看到哈维森。
“阿米莉亚,你没事吧?”警探问。
“是的,我没事。”
“还有其他持枪的人吗?”
“应该没有。”
萨克斯站了起来,站在警探边。他枪里的弹显然全都打在了目标上,其中一颗直接击中了戈登的额。伤很大,血和大脑里的质溅来,溅到他办公桌上方,普雷斯科特的国家画上。
哈维森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严肃男人。他因为参与缉拿重大毒贩,还有在火时的英勇行为而取得过各殊荣。此时他专业地审视着前的景象,将现场保护起来,没太在意奇特的房间本。他提起戈登血淋淋的手,把他的手指扳开,枪了来,他把枪放袋里,将电击枪也安全地转移到一边,虽然戈登不太可能奇迹般地复活。
“约翰。”萨克斯低声说,看着凶手残破的,“怎么回事?你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?”
“有个人在对讲机里大声嚷着这个地址有人正在被袭击。我只隔了一个街区,在追一件毒品的案,所以就过来了。”他瞥了她一,“就是和你一起工作的那个家伙。”
“谁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