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缺家那温,因此爹娘一招手,他就哈狗儿似的往家。
肩膀被绳勒得起泡,老板的女人看这么小的孩怪可怜,给他在肩上围一条巾,这样可以让少受一些苦。可这压没什么用,这善心度不了苦难人。刚开始拉砖的时候勒得疼,睡一觉之后,整个肩、脖就跟不是自己的了似的;再后来肩膀上磨两厚厚的茧,适应了这个压力,骨也有变形了。
他们结婚了。
他娘说,顺儿,不能有了媳妇忘了娘啊。
二十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开车,在租车公司学了两年,觉得太黑,不肯。又晃了两叁年,有人给他介绍开途。
他爹说,你弟上学靠你了,让他们知他哥多么能耐。
砖窑里不全是力气活儿,砖厂里也有女工,填订单的看厂房的,砖厂左拐,第一排宿舍就是给女工住的。有个女孩叫艳芬,是邻村的,她居然有个收音机,大伙儿歇工时都来她宿舍听收音机。
本章尚未读完,请击一页继续阅读---->>>
拉了两年砖,这中间他多了个弟弟,爹娘很弟弟,拿弟弟跟宝儿似的。
女人确实念过书,也跟村里一般女人不一样,因此时时有些瞧不起他。说实话,他跟捡到宝儿似的,虽然这女人不是他理想中的艳芬——他老婆太弱,说话太刻薄,也不笑。可是她真好啊,她聪明,懂得多,在什么事儿上她一拨,他就觉得顺堂了。
有时候他跟艳芬一起听匣,两个人听得哈哈大笑,好像一儿都不累了,上的骨好像一轻松了。有一回他突然看着艳芬,看她红艳艳的嘴与明亮的睛,他想——我将来娶媳妇,就要娶艳芬这样的。
这时候爹娘好像一发现了他这个宝贝儿,好像从土坑里发现一块鸽血一样。他娘逢人就说:“我们顺儿可能耐,脖上挂个大手机!要买楼啦,要往北京买楼!”
他那时候比一般人耍小聪明,经常装肚疼,偷偷溜到她宿舍来听匣。艳芬有时候在,有时候不在,后来跟他熟了,就说:“我不关窗了,你要听匣,从窗钻去,捯开我被,匣就裹在被里。”
十六岁,他跟着村里人到大城市打工。
二十二岁的时候他过年回家,有人给他说媒。对方比他大叁岁,媒人说,女大叁,抱金砖呀。见了面,那女人倒是得很年轻,讲话也很斯文,就是看起来不太好,跟朵纸一样。女人没什么意见,没说好也没说不好,就说:“我都行,离了家就行。”
一开始刮腻,后来木匠,都不太顺心,过年时没挣着钱不敢回家,别人回不了家的都收到了家里来信,有的还寄了熏;他呢,他啥都没有,一个人闷到街边去烟。
他结婚后生活艰难了一段时期,老婆是个能吃苦的人(尽有时候骨受不住),肯跟着他跑途。年轻不懂这行,油费克扣等一并减来,余到手里剩不几个钱。他一咬牙,自己的女人不能跟着受罪,于是将老婆劝在老家,自己在外放开手脚摸爬打,混了几年,在同村年轻人里挣得最多,他把家里(当然是和老婆的小家)重新装修了。
但也有好事。
他喜滋滋从家里回到自己家,账上就少了五千块。那时候他一年也就挣叁四千。
衣服上很快结一层汗碱,再汗再结,没个完。
他在村立了一会儿,去找熟人打牌了。
十八岁那年过年他回去了,弟弟让爹娘惯得无法无天,指着他大喊“你娘的”,他在家里像个外人,他在家里待不住。他在村里遛跶,不知怎么的就遛跶到邻村去,他在村看见个女人,着大肚,穿一红衣裳,跟在一个男人后慢慢地走,那女人跟艳芬得很像。
那个时候收音机叫“匣”,王平顺很听匣,尤其听新闻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